今天去郵局的途中和會計談論到我買了一雙鞋鞋送給腦公

結果...

會計說:『情侶間不能送鞋呢~』

白痴的布問:『why????』

會計說:『因為會"疊人走",別不信丫!我都試過了,什麼不能拜呂洞賓丫!我也去拜過了,不能送傘丫!我也送過了,不能送手帕,我也送過了,還哭的很慘,而且送手帕哭的最慘。』

布:『真的假的丫!』

會計又說:『我原本不信去拜呂洞賓的,後來去了之後另一天,二個人都不說話了,之後二個人同時寫信給對方表明說不適合就分了,還有一次我男朋友因為下雨天,買了一支傘送我,結果另一天大吵一架就分了,手帕就比較久啦!隔約一個禮拜,大吵了一架,哭時還拿著那條手帕,也是分手了。』

布:『-..-不會吧!,那我跟我之前那一咕分也是因為他買鞋給我嗎?他超愛買鞋給我的,連金飾也是買一對鞋鞋,還真的”疊人走”....咦~可怕喔~』

後來回到公司後,小布又去了農會,稱著那時打給腦公,跟他說要給我二百元,結果腦公還一直笑,喂~沒禮貎,我是怕你沒人疼你呢!

(為什麼要二百元,嗯~不知道為什麼,我每次跟腦公要錢錢,都要二百元,雖然每次都沒有拿到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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